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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真的是细致,鱼剔刺,肉剔骨,素菜就挑最鲜嫩的投喂给顾温宁,看起来不像是个养尊处优的豪门阔少,还挺会照顾人的,和顾温宁以往认知中的富家少爷很不一样,许多富家少爷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而傅言鹤显然不是,听他之前说话的口气,好像还会自己做饭。
可被老婆拒绝了,哪怕是婉拒,那也是拒绝,傅言鹤拿着筷子的那只手都僵了一下,然后方向一转,把原本要投喂给老婆的鱼肉送进自己嘴里,带着点儿郁闷地一口就吃掉。
见状,顾温宁顿了一下,想了想,他夹了一块排骨到傅言鹤碗里。
傅言鹤转头,一脸惊喜地看向他。
“给我的吗?老婆你也太好了吧,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排骨了。”
顾温宁倒是不知道傅言鹤的口味,只是误打误撞碰巧就夹了块排骨,听傅言鹤这兴奋激动的语气,有一点不自然地移开视线。
傅言鹤还没自恋到顾温宁是特地夹了排骨给他,他心里知道只是一个巧合,但即便是巧合,也是一个美好的巧合,让他心情很愉悦就是了。
“老婆我跟你说,我不挑食的,但要说喜欢,还是更喜欢吃肉,什么肉都吃,鸡肉鱼肉鸭肉……”
顾温宁没兴趣了解傅言鹤的饮食习惯,但多听傅言鹤念叨几句,还是听进去了些,至少知道了傅言鹤爱吃肉,后面夹菜的时候都没夹过素菜,夹的都是肉,比如排骨,肉丝,鱼肉之类的,可能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但傅言鹤吃到的时候,顿时觉得更好吃了。
老婆给他夹菜了,还不止一次,还专挑他喜欢的菜,老婆是有喜欢他的,至少喜欢了一点点。
傅言鹤沉浸在喜悦中也没忘记关注顾温宁的吃饭情况,这一看,又发现了些端倪。
“老婆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胡萝卜啊?”
顾温宁碗里的几块胡萝卜还在,其他菜都吃得差不多了。
“留着最后吃。”顾温宁头也不抬地淡淡道。
话虽这么说,但他的筷子一直没伸向胡萝卜。
就在顾温宁纠结着是剩菜还是勉强把胡萝卜给吃了的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过来,直接端走了他的碗。
碗里剩的也就只有几块胡萝卜了,其他的菜,包括白米饭都被顾温宁吃完了。
傅言鹤端着碗,夹起胡萝卜吃起来,吃完后才道:“不喜欢胡萝卜可以不吃,不用勉强自己,老婆,自己喜欢最重要。”
顾温宁心中微动。
还有些震惊傅言鹤居然捡了他的剩下来的菜吃,一时都不知道该是感动于傅言鹤对自己的喜欢,不嫌弃吃他剩下的东西,还是表扬傅言鹤勤俭节约,光盘行动做得好。
“其实我一直觉得胡萝卜的味道怪怪的,也不怎么喜欢胡萝卜,老婆你看,我们果然是心有灵犀,连喜好都很一致,看来我们就是天生的一对,是天作之合,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对,地上一双。”
傅言鹤分析得头头是道。
然而顾温宁听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喜欢吃胡萝卜就能得出天生一对的结论了,这个结论未免太草率了,世界上不喜欢吃胡萝卜的人多的是,难道都是天生一对吗?
顾温宁猛然发觉自己的思绪居然被带跑偏了,心中不禁涌上一种复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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