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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牧民》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老百姓的粮仓满了,吃得饱饭、穿得上衣服的时候,才会有心思去顾及礼仪,看重荣辱。管仲之说,比孔夫子接地气。因为他真正吃过平民之苦,真正切身体会过下层人的艰辛。
这种体会,是孔子不可能有的。
据《论语·乡党》记载,孔子吃饭很讲礼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yi)而餲(ai),鱼馁(nei)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孔夫子吃饭讲究到了什么程度呢?饭菜做得越精细越好。变味了的陈粮和腐烂的鱼肉,不吃。食物颜色变了,不吃;气味变了,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是正当时令的食物,不吃。
这些我们还能理解,总不能吃坏肚子吧?但下面的作法就有些铺张浪费了:肉切歪了,不吃;佐料没放好,不吃。摆在桌上的肉食再多,吃进口的不会超过米面的量。酒不限量,但是不会喝醉。从集市上买来的肉干和酒,不吃。每餐必须要有姜,但是不多吃。参加国君祭祀典礼时分到的肉,当天要吃掉,不留到第二天。祭祀用过的肉不超过三天,否则就不吃了。
孔子穿衣服也很讲究: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zhen)絺(chi)绤(xi),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ni)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he)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齐,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
孔子衣柜里的衣服,恐怕比爱美的女孩子还要多。
他的衣服不用黑中透红或青中透红的布镶边,居家穿的衣服则不用大红大紫的布。他夏天穿着葛布做的单衣,而且里面一定要穿一套内衣。他穿黑色的羔羊皮袍就配黑色的罩衣,穿白色的鹿皮袍就配白色的罩衣,穿黄色的狐皮袍就配黄色的罩衣。他在家穿的皮袍会做得长一些,而右边的袖子要短一些。他睡觉时要穿睡衣,而且长度刚好是身高的一半。他用狐貉的厚毛皮做坐垫。他丧服期满脱下丧服后,会佩带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如果不是礼服,一定要加以剪裁。他去吊丧的时候,一定不穿黑色的羔羊皮袍,不戴黑色的帽子。每月初一,他一定穿着庄重的礼服去朝拜君主。他洗澡的时候,一定要穿用布做的浴衣。他斋戒的时候,一定要改变平常的饮食,而且还要换个房子住,不与妻妾同房。
由此看来,孔夫子吃得很好很丰盛,穿得也很好很体面,而且他还不止拥有一套房。孔子这种吃穿用度的气派,用诗圣杜甫的话来形容,差不多可以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孔夫子经历的苦难,不是老百姓经历的那种苦难。他所谓“吾道穷也”的穷,是贵族士大夫郁郁不得志的富贵穷愁,而不是黎民百姓那种吃不起饭、穿不起衣服的贫穷。
所以,他的道与仁,必然缺乏对老百姓发自内心的同情。
统治者不可能真正懂得人间疾苦。
相传晋惠帝司马衷执政时期,国内发生过一次很严重的饥荒,很多老百姓因为没有饭吃而活活饿死。晋惠帝对此很不理解,他提出了一个发自灵魂的拷问:“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老百姓没有粮食充饥,他们为什么不吃用肉熬的粥呢?
升斗小民家徒四壁,穷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每天肚子饿得咕咕叫,满心只想着有个窝窝头填饱肚子,有件不打补丁的衣服遮风保暖。活下去,是他们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怎么可能有时间顾及礼义廉耻,怎么可能有心情和孔子一样讲究饮食穿着?
当我们饿得前肚皮贴着后肚皮,冷得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时候,孔子如果赏我们一碗他不吃的饭食,送我们一件他不穿的衣服,我们一定会很感激他。但他要是穿着精致的衣服,打着饱嗝同情地跟我说礼义廉耻,并友善地指出我穿破袄子不合礼仪,吃老树皮不合礼法,我一定会和殷若夏小朋友一样大叫起来:“哎,哎,你怎么这样呢,太过分了!”
孔子小时候可能贫穷过,但是他的贫穷只是寒门之清贫,比上可能不足,比下则绰绰有余。
孔子是庶出,小妾生的儿子。他的父亲叔梁纥避难逃到鲁国后,官至陬邑大夫。叔梁纥是春秋时期鼎鼎有名的大力士,与鲁国名将狄虒(si)弥、秦堇父并称为鲁国三虎将。公元前563年,晋楚联军进攻逼阳国时遇到伏击,叔梁纥用双手举起城门,帮助战友脱险。公元前556年,齐灵公入侵鲁国,叔梁纥率三百甲士夜袭齐军,护送鲁国大夫臧武仲返回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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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梁纥的原配正妻姓施,生了九个女儿却没有儿子。叔梁纥的第一个儿子是小妾生的,名字叫孟皮,天生是个跛子。叔梁纥不喜欢孟皮,在六十六岁的时候将不到二十岁的颜徵在纳为妾室。老夫少妻,这在当时是不合礼制的。于是他们在尼山结庐而居,偷偷生下了孔子。这就是孔子字仲尼的由来。孔子三岁的时候,叔梁纥就死了,颜徵在被正妻施氏赶出家门,带着孟皮和孔子过日子。从孔子早年的经历来看,他虽然清贫,但一直混迹在贵族圈里。
孔子十五岁有志于学,开始学习儒家礼法等知识。他十七岁的时候,鲁国权臣季氏宴请国内贵族,孔子本有资格赴宴,却被季氏家臣阳虎拒之门外。孔子十九岁娶妻,二十岁生子,鲁国国君鲁昭公赐了一条鲤鱼给他。孔子于是给儿子起名为鲤,字伯鱼。
管仲也穷过,他的穷是真正的贫穷。在古代,商贾被认为是微贱的职业,士、农、工、商,商人名列最后。为了谋生,管仲和好朋友鲍叔牙合伙做过生意,结果经商失败。管仲和鲍叔牙的友谊非常真挚。他们俩一起做生意的时候,如果赚到钱,管仲总是多分给自己一些,少分给鲍叔牙一些。鲍叔牙从不和管仲计较,因为他知道管仲家中贫困,需要钱。管仲多次参加战争,每一次都会临阵脱逃,别人嘲笑他。鲍叔牙却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因为家有老母,全靠他一人供养,他不能死。管仲也帮鲍叔牙办过几次事,不过最后都没有办成,还给鲍叔牙添了很多麻烦。很多人都觉得管仲无能,鲍叔牙却说管仲其实很有事情,事情没有办成,只是因为时机不成熟罢了。后来,鲍叔牙力荐管仲为齐相,辅佐齐恒公成为春秋霸主。管仲多次感叹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生我的是父母,懂我的是鲍叔牙啊。
人生在世,敌人是越少越好,但朋友却不必越多越好。像鲍叔牙这样的好朋友,一辈子有一个也就足够了。
管仲被后世誉为圣人之师、春秋第一名相,孔子对他的看法却很微妙。他一方面评价管仲“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如其仁,如其仁!”如果没有管仲,恐怕我们也要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敞开,成为蛮夷之人了。他认为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天下,老百姓到现在还享受着他带来的好处,这是管仲的仁德,这是管仲的仁德啊。一方面又评价“管仲之器小哉!”“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认为管仲这个人的器量非常狭小,如果说管仲知礼,那么还有谁不知礼呢?
管仲为生计而经过商,治政手段偏向法治、权谋而非德治。为了促进齐国经济发展,管仲甚至开设了官办妓院,因此被民间视为娼妓业的祖师爷。他的这些作为,都是孔子不能接受的。
管仲一度穷困潦倒,切身体会过老百姓的艰辛,也提出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观点,但他骨子里仍然是贵族,是士大夫,而不是平民百姓。管仲姓姬,是周穆王的后人,他的父亲管庄曾任齐国大夫,后来因故家道败落。管仲能真正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呢?恐怕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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