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多人会忽视掉,人文艺术,“人”才是根本。
“那幅画作不仅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还在告诉世人,文衡殿的存在不仅是联系着乡民之间的情谊,更是一种民俗文化的象征!”
大家或许可以重现当时的盛大场景!
陶斯言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了很多话语,一时激动过度不知道该用哪种合适的语言表达,她只能一次次地重复:"TheSeaDeity,reverenceforlifeandnature."
陌生的词汇飞快地冲击着林此霄的脑海,他将手搭在额头处,慢慢翻译着陶斯言的话,片刻,展开一丝笑容的点头,“没错,海神的敬畏。”
怎么说呢,明明是两种语言,却在同一时刻达到了共鸣,甚至于林此霄觉得眼前这个刁蛮的陶斯言就如同传统的狮子猫,她总是懒洋洋地到处闯祸,但每次一看到她表现出无辜的神情时就会失去想要责备的想法,还会生起愧疚之意,一定是自己不够好,才会惹得她这样做。
这是林此霄当初在文衡殿,第一次见到陶斯言就产生的感觉。
他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却无可奈何地被一次次追上,最终只能选择投降……
或许,这就是他的命运吧,注定要在汪洋之中浮浮沉沉。
一番沟通,让陶斯言一扫之前的沮丧。
她抬手将沾着海水微卷的长发撩到耳后,注意力都被面前这些哗哗的海浪声吸引了过去,狡黠的眼神再次重现,好像一场恶作剧即将酝酿而出。
“哗啦——”
林此霄还来不及反应时,一个玻璃瓶子就从眼前闪过,由于速度太快,他只看到一点亮金色和烟熏感的玫瑰香气飘向鼻尖,接着“咚”的一声响,整片海域都被惊醒,但并未像陶斯言所想的那样呈现出一片荧光蓝色海洋。
海,依旧沉浸在漆黑之中,远远地能看到一个孤独的灯塔。
沉默,尴尬,各种情绪涌上心头,陶斯言似乎猜到了林此霄想说的话,迫不及待抢在他前面说道:“我只是想让你开心一些而已。”
林此霄抬眸,看着眼前的少女在海风之中,颇为狼狈地将拢着单薄的外衫,眼神却固执地盯着自己。
他那尘封已久的寒冰似的心,正在逐渐融化,只是本人还尚未察觉,只是浅浅地觉得,自己被海风吹得脑子都糊涂了。
居然会鬼使神差地说出:“我帮你捡回来吧。”
于是,在陶斯言一副见了鬼的表情里,翻过栈道的栏杆,直直地向着几块礁石走去。
黑暗之中,两人的心都在随着海浪起伏不定。
尤其是陶斯言,她一把抓住了木栅栏,不顾形象地扯着嗓子喊道:“喂,林此霄,就算美色当前,你也不能不顾及自己的性命啊!”
“……”刚迈过一块礁石,忽然听得耳后传来这样的呼喊,林此霄觉得有些丢脸,他十分庆幸,此时除了自己和陶斯言之外就再无其他人了。
“要不还是算了吧。”
陶斯言想都没想直接说道:“也就是一千多块而已,不值什么钱。”权当做是给大海的一个赠礼吧。
从获得亿万年魂灵开始无敌 路北方,今夜官血沸腾 从杂役开始问道 花浓香 蝶恋花 乡下风流潇洒小神医 开局八个闺女?我在八零赶海打猎 恋香 直播算命太准,被国家收编了 仲夏夜梦 花香1 鸿运仕途 超品强者 灯火阑珊 权势巅峰:从邂逅美女县长开始 孤芳自赏 高手下山无敌未婚妻陈宁沈慕青 顾老师,听说你也喜欢我? 夜影逸途:玄幻救世传奇 八零小娇妻
看完火影之后,我干了一件蠢事,竟然去看博人传,结果被气死,直接穿越到火影世界,重生成为漩涡鸣人。我一点都不慌,因为我知道全部剧情,第一件事赶紧去找雏田。老婆!我来啦!在雏田身上留下飞雷神术式,每天晚上传送到雏田房间。鸣人走过的路,我重新走一遍,鸣人踩过的坑,我一个不踩,走不一样的路。在故事的最后,对不起雏田老婆,博...
姜凤霞重生了,她发现自己正拿着存折在银行取钱,打算给亲弟弟姜建设买房,她捏着存折扭头就跑,去他丫的扶弟魔!老娘不干了!...
上一世宁诗诗遭遇凄凉,绝望中自杀,既然上天她给了重生的机会,必然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手撕白莲花,痛打绿茶婊,又有神秘异能附身,新的人生好不惬意。至于至于为了复仇傍上的某个帅得惨绝人寰的男人,当然是用完就丢!他将她压在身下,目露绿光撩完就想跑,先给老资生十个八个猴子再说!不一样的重生爽文,男主女主极有个性,欢迎入坑如果您喜欢豪门爽情重生娇妻,郑少宠上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女主她又美又飒!)秦冉一朝穿成了昭国的九公主。开局就面临着刺杀,在得知原主身亡的原因后,秦冉表示当什么公主,摆烂它不香吗!在这场有预谋的刺杀行动中,昭国皇室为了掩藏刺杀带来的丑闻,抹去了她的消息。好消息是,她还活着,且无人寻她。但坏消息是,她摆烂失败了。突如其来的马匪,打乱了她的摆烂。杀她阿奶,掳她弟弟...
有人说修行强大以后便可以掌控自己命运,这或许便是我们唯一的出路!然而红尘滚滚,往事如烟,一路走来却有太多的遗憾和无奈。即便,这一日傅辰宇已经站在整个天元界顶端,轻易可以掌他人生死,但内心的孤独和无奈却愈发深重。曾经以为达到整个天地之巅峰时便可以改变一切时,才发现,即便成仙,也只不过是大一些的蝼蚁。只因,天外扔有天。...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