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多病扑过去一口咬在李相夷的胳膊上,可他现在只是个四五岁的小孩子,那牙口咬人,李相夷都怕自己咯着他。
“方小宝,你是狐狸精么?”李莲花伸手把人扯开,然后摸了摸他的头,“那是我为了骗药魔胡诌的,怎么反倒把你骗了啊?”
“胡诌的?”
“对啊,啊,笛盟主没说么,这药魔惧他怕他,根本就不敢说自己已替角丽谯办过事做过毒,我诓他一下,他才承认。之后我还假意让他再做一次碧茶之毒,那老家伙说药材难寻,做不了了,天下间唯有那一颗。所以我准备等回到四顾门仔细再找一下,怕角丽谯早就把毒送了进来,更怕谁哪天忽然灌我一杯碧茶。方小宝,我好好的,怎么会不做剑神李相夷,而去做李莲花呢?”
李莲花见他面上依旧犹疑,又安慰道,“你若不信,等见到药魔可与他对峙一番,我怎么会骗你。”
“可你以前经常骗我?”
他顿了一下,又摸了摸鼻子,“以前那是身不由己嘛,现在我可没骗过你。”
方多病似乎被他说服,下一刻却又揪着他的衣服站起来,“我现在不想信你!李相夷你来说!若是你骗我,我就……”他想了好一会儿,该怎么要挟这个少年剑神。
忽然就福至心灵一般,“我就告诉我娘,你上次来天机山庄轻薄了我,让你一辈子都进不了我们家大门!”
--------------------
第40章
这种威胁对李相夷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想进天机山庄还需要人允许么?
不过李相夷本身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撒谎的人。
某种程度上,他和笛飞声的想法很像,很不屑于撒谎。
甚至对李莲花张口就来的谎话嗤之以鼻。
他不想骗方多病,即便是善意的。但他又不是傻子,也明白李莲花不愿意承认的原因,不过是不想让这个人担心罢了。
毕竟那时候李莲花以为方多病回不来了,悲痛至极,却又理智至极。他只想着服毒,而不是先去杀了单孤刀,就是清楚的知道哪件事带来的影响更大,他要救人,而不是报仇。
所以这家伙想着顺应历史,先让方多病醒来,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行为,毕竟碧茶之毒又不会让他马上死不是么。
李相夷和李莲花的想法一致,无论如何,总要先救重要的人再说。
他们都没有理由只让方多病一人牺牲,自己却坐享其成的道理。
可他本质上也不喜欢这个十年后的自己,这个每天都在担心着什么,心事重重,不愿意也不想让方多病知道他的心意的自己。
真的是一点都不像他,导致李相夷一点都不想给这个人遮掩什么。
鸢肩火色 整顿豪门四个弟弟后发家致富 邪王绝宠:皇叔矜持点 反派反派大反派 穿越后只有我是凡人??? (刀剑乱舞同人)扮演刀剑,钓鱼执法 天道爸爸,大道爷爷 全能少女是大佬 唱灵官 封神榜之灵仙学堂 快穿之囧囧有神 系统降临,我征服了亿万天骄 试婚99天,女总裁高冷人设崩了 软饭系神豪 灾年!全家团灭前,天降小福宝! 窥神纪 牡丹大力谈恋爱! 渣了前夫后大佬她翻车了 千古凡仙 全球进化,我能无限吞噬!
我经常会做到同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爱一个冰山皇帝爱得死去活来。然后,我居然就在现实世界里见到了他?!他是我学生的爸爸?!他是我们公司的boss?!他是刚满18岁的电竞少年?那一次是妳先爱上的我,为了爱我妳吃了许多的苦。这一次,换我先爱上妳。入v后,每天固定上午11点一更,下午5点一更。如遇特殊情况会加更。如果您喜欢在梦里爱过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至尊神殿简介emspemsp(又名至尊神殿至尊龙帝)(主角名陆鸣)一代天骄张浩然得到至宝人皇印,却惨遭兄弟陷害,附身于小家族落魄少爷身上。看落魄少爷手握至宝,如何崛起!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的机会,那我定要报仇雪恨,恣意...
召唤万界之绝世帝皇简介emspemsp关于召唤万界之绝世帝皇叮,恭喜宿主召唤剑圣盖聂!叮,恭喜宿主召唤杀神白起!叮,恭喜宿主召唤鬼谋诸葛!叮,恭喜宿主召唤魔神吕布!穿越成为大秦傀儡皇帝,解锁了万界召唤系统。且看李云如何召唤万千神魔,逆天改命,颠倒乾坤,打造最强神话帝国,成为万界绝世帝皇!...
萌宝助攻顾少绝宠神秘妻简介emspemsp重生三年后,难道她要眼睁睁的看着害死她的好闺蜜变成自己孩子的母亲,骗走她所有家产的渣男坐拥几家上市公司,亲生父母被亲戚欺负得抬不起头吗?不好意思,本小姐重生后可不再交智商税了!抱着那只超级萌萌哒...
重生之末世降临简介emspemsp关于重生之末世降临如果重来一世,我定要将这天踩在脚下,将这地崩裂成天空,叫那满地的怪物化为糜粉,让那漫天的诸神烟消云散,我是王毅,我重生在末世降临之前…追更danmeicloudwoo18vip...
融爷的仙妻光芒万丈简介emspemsp关于融爷的仙妻光芒万丈鱼悠悠作为上一世在仙界遭遇高阶神仙打架而成了炮灰的散仙一枚,投生人世后的首要的目标就是小圣修炼升仙,重回仙界啊鱼悠悠灵力这么稀薄,升仙不现实,还是先修复元神,别死太早吧!一边是得绝症的养母,一边是脆弱的元神,要用灵力的地方太多了。不过自从修习医术,所有问题迎刃而解,鱼悠悠才发现,凡间好玩的东西很多啊大哥悠悠,这次的新药就靠你了!二哥悠悠,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走,跟哥...
变成女孩子,至少还是个人,勉勉强强可以接受。但你把我丢到末日这种环境里,是否有点不合适?好在某个不知名的存在总算还想当个人。望着镜子里那银色并随时能变成金色的眼睛。她满意的笑了笑。不就末世吗,后花园而已。新人写作,问题很多,敬请见谅评论不看破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