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事了。”
凌靖把老鼠笼的口子,彻底固定,还用铁丝缠绕几下,就算饭铲头的力气再怎么大,也无法走出去,除非有人故意放了。
“好吓人!”
唐心如惊魂未定,也认得出来是眼镜蛇,对她而言,和之前的眼镜王蛇一样恐怖,道:“你就打算,把它放在这里吗?”
放在竹屋里,怪吓人的。
凌靖本想明天再拿去给洪彬,但是看到唐心如那么害怕,只好改变了想法,道:“我等会全部拿出去,你要不要也和我出去走走?”
唐心如有些意动,确实想和凌靖一起再去卖菜。
但是想到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其实也怕和眼镜蛇同一辆车,她微微摇头道:“还是不了,我要帮你放鸭子,你快去快回。”
“好啊!”
凌靖说着,又提醒道:“别告诉我爸妈,这条饭铲头。”
让他们知道了,凌建平不得又拿起棍子要揍自己?
唐心如能明白凌靖这是什么意思,笑了笑道:“你放心,我知道了。”
凌靖这才开车,离开蒲竹村。
到了城里,他首先去找洪彬。
“那么快就有了?”
洪彬昨天才拜托凌靖捉些小动物,今天就有收获,到三轮车一看,震惊道:“饭铲头也有?上次过山峰,这次弄来了饭铲头,下次准备捉什么?哈哈……”
凌靖笑着解释道:“要不是它钻进我的鱼笼,把我捉的鱼吃了,我还捉不到它。”
洪彬连忙找人把这些东西搬到厨房,又道:“还有没有其他?如果没有,我想联系柳洪昌了。”
凌靖说道:“别急,我回去再看有没有收获,如果我明天没来找你,就是没有了,可以给柳洪昌电话。”
“行!”
洪彬答应道。
既然是要招待领导,想要搭上线,得多准备一些菜式。
尽管柳洪昌是工商方面,洪彬是做餐饮的,但也别管那么多,有机会了把握住再说,万一这条线未来有用呢?
“我去卖菜了。”
凌靖打个招呼就离开。
回到平时摆摊的地方,今天算是来晚了。
刚刚把菜摆下来,就有一些阿姨过来挑选,他的菜卖得还是特别好,主要是质量确实好,也比较好吃,不是那种农贸市场的菜。
凌靖在菜市场外面的街道,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名气。
靓仔卖菜,本就能吸引别人的关注。
到了九点多的时候,菜已经被卖了大部分,凌靖看到还剩下的,只好继续摆摊卖。
“靓仔,你今天还在。”
这时候,一个老奶奶走过来。
凌靖寻声看去,只见来的还是老彭的老伴,在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年纪看上去比凌靖还要小的少女,扶住她的手迎面走来。
曾奶奶笑道:“你那些蜂蜜,特别香,真的没有了?”
“原来是奶奶。”
凌靖摇头道:“都是野生的蜂蜜,当然香,但要找野生的不容易。”
“可惜了。”
曾奶奶说着又道:“那我帮你买点菜,都是你家里种的吗?”
凌靖说道:“是啊!”
“如果好吃,我以后再来。”
冲喜千金重生路 逐日长刀 多情皇后:皇后不坏皇上不爱 爱你,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姹紫嫣红开遍 日光微暖爱倾城(出书版) 后宫之泣血红颜 众生百世,重溯成圣 开着坦克做皇帝 我与你的时空 洪荒:举报就变强 雇佣兵团穿越,队长是皇上心尖宠 吞天龙帝 (HP同人)Hp虚空之外 偷亲99次:老公,太凶猛 四合院:最强主角 官道天下 一代妖姬惑后宫 囚龙 重生七零有空间,最野兵王宠上天 权贵巅峰:我居然是世家子弟
看完火影之后,我干了一件蠢事,竟然去看博人传,结果被气死,直接穿越到火影世界,重生成为漩涡鸣人。我一点都不慌,因为我知道全部剧情,第一件事赶紧去找雏田。老婆!我来啦!在雏田身上留下飞雷神术式,每天晚上传送到雏田房间。鸣人走过的路,我重新走一遍,鸣人踩过的坑,我一个不踩,走不一样的路。在故事的最后,对不起雏田老婆,博...
姜凤霞重生了,她发现自己正拿着存折在银行取钱,打算给亲弟弟姜建设买房,她捏着存折扭头就跑,去他丫的扶弟魔!老娘不干了!...
上一世宁诗诗遭遇凄凉,绝望中自杀,既然上天她给了重生的机会,必然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手撕白莲花,痛打绿茶婊,又有神秘异能附身,新的人生好不惬意。至于至于为了复仇傍上的某个帅得惨绝人寰的男人,当然是用完就丢!他将她压在身下,目露绿光撩完就想跑,先给老资生十个八个猴子再说!不一样的重生爽文,男主女主极有个性,欢迎入坑如果您喜欢豪门爽情重生娇妻,郑少宠上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女主她又美又飒!)秦冉一朝穿成了昭国的九公主。开局就面临着刺杀,在得知原主身亡的原因后,秦冉表示当什么公主,摆烂它不香吗!在这场有预谋的刺杀行动中,昭国皇室为了掩藏刺杀带来的丑闻,抹去了她的消息。好消息是,她还活着,且无人寻她。但坏消息是,她摆烂失败了。突如其来的马匪,打乱了她的摆烂。杀她阿奶,掳她弟弟...
有人说修行强大以后便可以掌控自己命运,这或许便是我们唯一的出路!然而红尘滚滚,往事如烟,一路走来却有太多的遗憾和无奈。即便,这一日傅辰宇已经站在整个天元界顶端,轻易可以掌他人生死,但内心的孤独和无奈却愈发深重。曾经以为达到整个天地之巅峰时便可以改变一切时,才发现,即便成仙,也只不过是大一些的蝼蚁。只因,天外扔有天。...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