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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眸光一亮,忽然觉得眼前的男子也没有那么不近人情,看着也没之前那么凶悍了。
沈宁忙将怀里的野花放进背篓,小跑两步,上前从顾长庚手中接过小狗崽子。
小狗崽热乎乎的身子在沈宁的手心里扭动。鼻子湿漉漉的,粉嫩的小舌头不停地舔舐着沈宁的手心,小尾巴疯狂摆动,嗷呜嗷呜地直叫唤。
沈宁只觉得心都要被萌化了,语调都带着愉悦的弧度,“谢谢顾营长,你真的要把它送给我养?”
“嗯。”顾长庚的依旧话不多,语调不复刚才的冷漠。
方恒却微微蹙眉,“沈宁你要养它?这品种看上去有点像狼狗,只怕日后食量不小……”
沈宁摸着小奶狗的耳朵,并不在意。这年头粮食金贵,很少有人愿意养这种大型犬。
但沈宁不在乎,她自己一个人,空间也存了足够多的粮食,她养得起,也愿意养。
前世的遭遇让她对同类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对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总是充满怀疑,可小动物却不会背叛自己。
沈宁自己独居,也怕被坏人惦记上,有条看家护院的小狗,确实不错。
“嗯,我吃得少,剩下的粮食足够养它。”
方恒见他心意已决,也不再劝。
三人便结伴下山,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得知方恒脸上的伤是沈宁打出来的,顾长庚狭长的眼眸不自觉带上几分笑意。
“嗯,她是有些莽撞……”
方恒停住了话头,难道是错觉吗,自己竟觉得刚才顾营长的语气带着几分熟稔,好似对沈宁很熟悉?
沈宁却想起在吉省时,自己当着他的面失控,差点将人贩子的头打爆……
当即有些心虚,低头揉搓着小狗的软嫩的肚皮。
顾长庚看了眼被沈宁抱在怀里的小狗,又瞥了眼被沈宁随手丢在背篓里的野花,不动声色道,“这小狗身上脏,回去要记得驱虫。”
沈宁一愣,倒没想到顾长庚竟然如此心细,也担心小狗身上有跳蚤之类,忙将小狗也放进了背篓里。
终于到了山脚,沈宁在岔路口对着两人礼貌道别,“天色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
顾长庚并不搭话,他身材高大,只需微微低头,就将一切尽收眼底。
瞧见那不安分的小东西将背篓里的野花刨了个稀巴烂,唇角微微勾起,赞道,“好狗。”
沈宁以为他舍不得,生怕他要反悔,忙将小背篓护到胸前,“那个……那个,天色不早了,你们也早点回吧。
再见,再见啊。”
说着捂着小背篓,撒丫子跑了。
方恒还想留沈宁再说两句话,见此,只能怅然若失地望着她的背影。
这幅少年怀春的模样,落在顾长庚的眼中,只觉得碍眼。
冷哼一声,朝着停在路边的吉普车走了过去。
车窗摇了下来,露出裴言那张斯文俊秀的脸颊,他抬手朝方恒打了个招呼。
“你爸爸还担心你在这过不惯,我看你倒是如鱼得水,过得……”
方恒的爸爸曾是裴言的老领导,得知方恒调任到黑省的红旗公社当书记,自然也曾拜托裴言看顾自己儿子。
离得近了,裴言瞧见他脸上的印记和斑驳的红药水,剩下的话语顿时卡在喉咙里,见鬼似的望着他。
“你脸怎么了?
谁……谁把你打成这样?”
方恒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这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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