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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头山。
广浩和艾国民已经来鬼头山不知道多少次了,然而这一次上山却让他们有一股说不出的紧张感。
大花豹子受了伤,逃进了鬼头山。
这是一头凶兽,而且还是吃过人肉的凶兽。
动物一旦吃过人肉,那么对人类的攻击性将直线提升,再加上大花豹子原本就凶残狡猾,稍不注意就会命丧豹口。
所以广浩和艾国民看着每一个草丛都感觉有些心惊胆战。
“小兰,大灰!赶紧出来。”
上了鬼头山,广浩和艾国民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搜寻猎豹的踪迹。
在追踪和反追踪上面,人类跟动物相比差远了。
动物的嗅觉和听觉都是人类的数倍,广浩和艾国民要是就这么去寻找猎豹的踪迹,估计他们猎豹毛都没看到,猎豹就发现他们的踪迹了。
在这丛林密布的原始森林当中,谁先发现了对方的踪迹,谁就有足够的主动权。
主动权易主,谁是猎人谁是猎物,犹未可知。
广浩一声呼唤,等待了几分钟之后,丛林中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嗷!”
一道灰色的身影直接从丛林中跳了出来,然后对着广浩就是一顿狂舔。
广浩猝不及防间被巨型野狼狠狠的压在身上,然后大舌头在他脸上肆虐。
“大灰,你给我滚开,压死我了!”
广浩手脚并用,费了老大的功夫才把巨型野狼给赶走。
这头巨型野狼长得是真大,之前受伤了还没有觉得,现在伤势好了,能跑能跳了,广浩才感受到八十多斤的强大压迫力。
就比如现在,巨型野狼两个狼爪踩在广浩的身上,广浩不费一点力气,简直爬都爬不起来。
巨型野狼现在跟广浩亲昵的不成样子,一天不见就想念的很。
虽然被广浩嫌弃的推开,依旧围着他身边不停的打转,凑空就给他一舌头,舔的他湿漉漉的。
相比巨型野狼的疯狂,金丝猴小兰就显得文静多了。
对于广浩前来它也十分高兴,它却只是蹲在广浩的肩膀上,然后搂着他脖子,真有些控制不住,才会亲广浩一口,其他时候就跟玩偶一样挂在他身上,不吵也不闹。
搓了搓巨型野狼的狼头,再给粘人的金丝猴喂了一个米饼,广浩拿出了一截沾血的衣袖放在大灰的面前。
“帮我闻闻,找找这个家伙在哪里,我们现在要去猎杀它,注意分别,别找错了地方,这件事情非常重要!”
广浩拿出的衣袖正是孙明身上的。
孙明身上的伤口都是大花豹子造成的,他沾血的衣袖自然也残留着大花豹子本身的气味。
广浩将衣袖给巨型野狼闻,就是想要通过它去搜寻大花豹子的踪迹。
鬼头山足足上千亩,就凭广浩和艾国民两个人,就算花一年的时间,估计也把大花豹子找不出来。
而他之所以没有选择让其他人一起过来帮忙,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野狼的存在。
狼,作为嗅觉最敏锐的生物,它们能够分辨上千种人类无法分辨的气味,而且它们还能持续追踪这些气味的来源。
这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捕猎都是用猎犬的原因。
有了猎犬帮忙追踪猎物,猎人才能无往而不利。
大花豹子藏在鬼头山上,凭借广浩和艾国民基本上拿它没辙,但如果有巨型野狼追踪,它就逃不掉广浩的手掌心。
巨型野狼极富灵性,虽然没有做过专门的追踪训练,不过广浩一拿出来布条,它就知道广浩想要让自己追踪猎物。
它低下头,开始仔细嗅着衣袖上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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