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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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第2页)

狗很焦虑,围在何泉身边打转,装疯卖傻制造笑料,就怕他不开心。

“你还有这功能?”自然界中许多动植物具有前列腺体,考虑到狗的身体构造与众不同,人形态又美得雌雄难辨,搞不好其实是双性人。那毛茸茸的肚子里要是藏着子宫和卵巢,也许还真有生育下一代的能力。这个想法刚冒出来,还没来得及出口,猜出他心思的狗已经变脸,暴起俯冲加飞踢,毫不留情把某人踹飞。

何泉没准备,忽然遭到冲击,一个踉跄向后倒,眼看要和坚硬的地面来次亲密接触,狗眼疾手快冲过去当人肉坐垫。他摔在狗柔软的肚皮上,心里嘀咕——又要打,又舍不得我摔伤,要不要这么傲娇!

“本大爷是怕你摔伤脑袋,现在已经很蠢了,到时候变得更蠢怎么办。脑残无药可医,我可不要照顾脑子有病的奴隶。”狗狠狠瞪他,两眼气得能冒火,巴拉巴拉说了一堆低等生物才雌雄同体的科普,然后拍爪:“还有,爷是如假包换的公狗狗,换句话说是雄性,再直白一点,跟你一样是带把的大老爷们。不过这个世界与众不同,男人也可以生孩子,不然你以为鱼人那种男女严重失调的种族是怎么繁衍生息的。”

对,肉肉说过他们那里没有女人!

堤丰本来想解释男性生子的过程和原理,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藤蔓,立刻翻身把身上的重物推开,多动症一样在岩石上磨爪子,跑过去刨坑:“刚才跟你打嘴炮没注意,这里居然有火苕。”

发现好物,他兴奋地摇着尾巴,两只前爪飞快地交替,有节奏地掘土,很快挖出半米多深的大坑。潮湿的泥土中露出一些鲜红色的根茎,一串串的,外观和番薯很像,只是体积大得多,而且那颜色看上去剧毒无比。可是狗不断咂嘴流口水,闹得何泉也跟着腮帮子发紧。

“差不多了,你拉拉看。”火苕的根生长在泥土深处,如果狗没有挖开覆盖在上面的土层,根本不可能靠人力挖掘。何泉费了不少力,又拉又拽,跟拔河一样扯出一串块茎。

狗叼了个最大最红的,咔嚓一声咬断,空气中立刻弥漫难以形容的甜香味。

“等等再吃,先给你处理下。”见堤丰不顾满嘴泥土要开动,何泉立刻制止他,同时取出水果刀,麻利地去皮、切块。也许是职业病,不管做什么料理都希望能色香味形器样样俱全,即使在物资缺乏的异世界,也要用树叶当餐具,做一些简单的摆盘。

堤丰趴在旁边看他忙,略微解释了一下这种植物的特性。

火苕因为淀粉含量较高,可以代替稻米当主食,吃法和番薯类似,加水煮最原汁原味,埋在火堆下闷熟很好吃,直接烤也是不错的选择,别有一番滋味。如果有合适的工具,还能将其切片晒干,研磨后筛去较粗的颗粒做成生粉,上锅蒸透后晾干,能代替面粉做包子馒头面条等面点。因为其色泽鲜红,做出的点心不需要染色就能带有颜色,红丹丹的很讨喜。兽人一族非常喜欢这种食物,总是成片大规模地种植,狗也是多年前和兽人打交道时才发现这份美味。

不过这东西除了烹煮和加工,最直接的是当水果吃。生吃口感接近雪莲果,含水量多,脆嫩,口感甜。

何泉切的时候就感到这玩意多汁到不可思议,水果里面,似乎只有西瓜能跟它媲美。可是说它像西瓜,硬度又挺高,要说外观像土豆或者番薯,水分又高得惊人,而且味道无与伦比。

“好吃吧,等会我负责搬运鹿肉,你能带几个就带几个!”狗不顾形象吃得脸颊鼓起:“火苕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能放几个月,不容易坏,而且好种植。要是发芽了,切成小块埋在土里,自己就能长一大片,根本不需要特别管理。咱们回去后,在山洞附近找块适合的地,就能玩农场游戏自己种粮食啦!”

怎么好的东西,何泉当然不会放过。他把背包清空,塞了满满一包火苕,背到背上虽然有点吃力,不过总比来回跋涉轻松点。

回去的路上狗没有驮他,而是选择一起步行,不是背不动,而是想在合理范围内锻炼一下某个老说自己有病的家伙。何泉知道他的心思,也好奇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他虽然有心脏病,但从飞机失事到现在,只有中毒那一次轻微发作过,其他时间都好好的,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不知是因为这里的空气水源无污染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他身体状况越来越好。也许有那么一天,真的可以把这种病治好也说不定。

“对了,你前面说什么葫芦可以做容器?”今天算满载而归,收获了非常好的肉类,还有各种鲜美的蘑菇,特别是那些难得的调味品,要好好保存。所以现在很需要一些大小合适的容器来装东西,不能什么都堆在山洞中,乱七八糟的看着心烦食材也可能被污染。

“碎星铁葫芦,你要走得动,我们就绕各路过去摘几个。”真是个和高大上完全没关系的土俗名字,还带着浓浓的低成本武侠电影的味道。见他一脸嫌弃的表情,狗摊爪:“别看不起铁葫芦,它的硬度很高,不但可以当水瓢、餐具、容器,还能当石臼来用。你不是摘了很多花椒,正好舂成粉末来吃。”

什么葫芦还能当石臼,何泉好奇,当然要去看看。

在林间跋涉了一个多小时,中间休息过两三次,补充水分和食物,人的状态比想象中的好,起码没有累得走不动路,不过脚前掌有点痛是真的。他走路的姿势渐渐变得奇怪,虽然改变细微,狗还是察觉到了:“鞋子不合脚?走不动上来吧,我背你。”

其实从飞机上顺来的这双鞋是大牌,质量没的说,鞋底柔软又气囊,最适合运动。之所以脚会痛,完全是因为平时锻炼得太少。

“还行,真走不动的时候我不会客气的。”拒绝堤丰的好意,因为还没到极限,不想麻烦别人。狗点点头,说你比我想象的有毅力,而且能干。

不就是多走几步路吗,至于这么多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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